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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人治”需相得益彰

“法治”与“人治”需相得益彰

——浅谈班级管理与育人艺术


新学期伊始,作为班级的组织者和学生的引导者——教师,急需制订和完善各项班级规章制度,以便更好地进行教育与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刚柔相济,将成大气。班级管理,对学生既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刚性的班规加以柔性的关怀,达到“法治”与“人治”的相得益彰,才能使班级有效发展、学生健康成长。

所谓“法治”,就是要制定公平合理的班级规章制度,即制定班规,在全班通过并解读,要让学生参与其中,理解其义,体现民主,内化于心,学生才有可能遵照执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教师实现“以法治班”,从而让班级协调有序地发展,学生亦能从中培养良好习惯、健全人格。

所谓“人治”,就是在理性的班规基础上,教师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予以人性化管理、弹性操作。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对待,决不能依仗班规实行“一刀切”,毕竟学生处于重要的成长阶段,他们的认知相对简单、心理相对脆弱,如此必然伤害部分学生的心灵,甚至消极影响其今后的发展。作为教师,无论面对何等学生,特别是自尊心极强、比较自卑的学生,当他违规犯纪时,如果用班规施以惩戒,教师不能袖手旁观,而应及时给予安慰与关心,适时引导学生认清自己的过失,争取改正的态度,寻找解决的方法。当然,“人治”私下完成,避免有些学生多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教书育人,既要重视规则的约束,又不能忽视情感的渗透,唯有如此,学生既认识到班规的威严性,又能感受到教师的温暖,可谓“法治”与“人治”相结合,班级与学生才能融洽和谐、健康向上。

(余干县第六小学江锦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