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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法官对话中学生 注意安全防止伤害

2016年9月20日下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多种措施,从娃娃开始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该院原副院长蔡惠芬(76岁)走进南昌市桃花学校给初中部近400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台上讲得认真生动,台下听得入耳、入脑,时时爆于热烈的掌声,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该院退休老法官蔡惠芬结合自己历年来的审判实践,从中学生年龄段、大都13-14岁之间,分析性格特点,青春期、叛逆期,有时不愿意接受家庭和学校及周围人的正面教育,有时自作主张的心理,好动、好奇、好看、好学、似懂非懂,从自己在位时和当特邀律师、法律工作者45年办案遇到中学生伤害案例,从同学们往返校园,注意交通规则,课间在走廊、上下楼梯要谨慎行走,防止碰撞、摔伤,不遵守校规、校纪,玩耍嬉闹、打架致伤,负责赔偿,重则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学校提供合格的教学设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节假日学生在家,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用活生生的、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案例,以案释法,告诫同学们安全第壹,有好的身体在学校学知识、长本事,将来成人报效祖国,并提醒同学们如果家里买了机动车,要家长及时向当地公司购买车辆交强险,还要买商业险。学校按有关规定应及时落实学生险种。

满满一小时的普法课,让老法官走进校园给同学们普法,老法官无比欣慰,看到同学们听得那样的认真和入神,校园法制教育任重而道远,老有所为,它的意义不在是一堂法制课,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同学们今后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德才兼备的接班人......

“原副院长蔡惠芬,1940年5月生,参加工作在江西省新建县松湖小学、县妇联工作,随丈夫援藏在拉萨中院工作7年,回江西后在西湖区妇联工作,尔后到西湖法院从副庭长、庭长、副院长17年,1995年退休,退休后从事特邀律师、法律工作者21年。”她如是说......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吴凡云张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