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老风采

一位受人爱戴的共产党员——万远青

——记奉新县共产党员万远青

奉新县北门社区共产党员万远青,196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7年3月从奉新县商务局(干部)离岗退休后,被该社区聘用至今,兼任社区党总支委员、居民片区外出务工人员党支部书记。

年近古稀的万远青,退休后,始终秉承积极进取的人生选择,发扬“退休不退志,离岗不离德,积极献余热,保持好晚节”的优良作风。一直孜孜不倦的奔走在该社区,用自己的真情和关爱谱写了一位共产党员奉献之歌。

万远青地处该县城中心老城区,是人口较为密集,居住环境复杂,治安问题频发的闹市区。他看到当事人且年龄多为17-35岁的年轻人,就沾染不良习气,他深感惋惜。于是,他为了维护社区一方稳定,尽量减少社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他凭借自己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万远青主动报名参加了由冯川镇派出所组织的义务治安巡逻队。佩戴该所发给他的红袖章,每天不辞辛苦出巡在大街小巷,担负着一位“便衣民警”的巡逻职责。只要他一旦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如未成年人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或者因口角引起的相互动刀闹事等一些治安问题,他都能及时迈向前查询、劝阻并且调处。万一有些棘手的治安问题,他便随即向其周边设立的警务室或者治安报警点报案,寻求民警出面调处。因而及时发现和消除了各类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和制止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较好地遏制了各种治刑案件的发生。使该辖区连续多年来实现了“零”的突破,即无刑事案件,无偷盗案件,无吸毒,无斗殴事件,无车祸,无火灾事故等“六无”的新局面。确保了社区和谐稳定。赢得了该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

万远青除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好本社区治安巡逻任务外,为未成年人及广大群众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在休闲时间,还利用自己原在县戏团任演职人员的一大优势。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类文化活动,把创建社会和谐与安全文明小区建设融为一体。万远青又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义务普法之路。自2008年至2012年期间,他围绕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由他带领一个社区业余艺术团,采取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发挥艺术团集体的聪明才智,将相关法律的内容,寓于许多青少年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短小精干的歌(戏)曲、小品和舞蹈等文艺节目中,如学习交通、治安法律的互动问答题;有赞美歌颂人民警察的诗朗诵、法律快板书;又有倡导引领青少年不欲参与赌博、远离网吧禁吸毒品的喜剧小品等。相继分赴十余个乡镇、六个行政村、中小学校巡回演出95余场次,受教育的观众累计达3.8万余人次,均一一博得了在场观众的掌声和笑声。通过这一类活动,有不少乡村民众你一言我一语议论说,万爷爷他们把精彩动人的节目送下乡来,让我们看了大饱眼福、受益匪浅,既丰富活跃了社区青少年、居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又从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全体居民的综合素质,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的意识也自然显著提高。

万远青自2007年始,连续多年被分别荣获该县委、县政府授予的“社区建设优 秀个人”、“全县优 秀共产党员”、“社区服务明星”、“十佳爱警市民”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当选两届中共奉新县党代表。


   (宜春市公安局关工委 熊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