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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2012-08-07

收到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会昌县委高度重视,立即批示县关工委拿出初步贯彻意见。县关工委迅速组成调研组,从5月23日开始,深入到11个乡镇和部分县直单位、学校,采取现场看点、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了当前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情况,找出了影响和制约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因素和存在问题。据此,县关工委写出了市《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贯彻意见以及《会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兴建会昌实验学校西校门的调查报告》,并一同上呈县委。

近日,会昌县委、县政府经研究下发了“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每年6000元以上,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交通、通讯补贴100元/月,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直(驻县)单位关工委工作经费每年3000元以上,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交通、通讯补贴100元/月,费用由单位解决;行政村、社区关工小组工作经费和补贴由乡镇定标准,费用由村、社区自行解决。年底,县委将组成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

(会昌关工委 王贤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