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全县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学雷锋服务活动的通知》(会文明委字〔2013〕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服务青少年,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的宣传教育,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争当先进模范,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做模范
三、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一)从3月5日起,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和中小学生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老干部志愿服务队协助公安交警站岗,维护交通秩序;青少年围绕“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开展活动。
(二)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活动,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
(三)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各级关工委组织要把学习雷锋活动作为促进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载体,让他们从奉献中感受到助人为乐的快乐,从实际中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 互助活动,不断完善“大手牵小手”对子,引导少年儿童尊老敬老,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二是开展“寻找雷锋传人,弘扬雷锋精神”活动。组织少年儿童为老劳模、老干部服务,组织他们融入社会,寻找他们心中的雷锋。
(四)组织开展“十大道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一次,同时,做好省、市、县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局机关全体干职工,结合“三送”工作,把雷锋精神传递到服务对象中去,帮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学雷锋活动深入群众,推动学雷锋活动全覆盖。
(六)学雷锋活动与老干部工作相结合,争做省级、市级、县级文明单位。学习雷锋,发挥雷锋精神,像他那样,自觉地在平凡的岗位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理念,始终把老干部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想老干部之所想,急老干部之所急,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送到每位老干部的心中。
四、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成立县委老干部局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队,欧来英同志任队长,朱桃香同志任副队长,刘海娟、欧远兵、肖斌、王贤卿、钟兰招等同志为队员。
五、具体要求
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乡镇关工委、学校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从老干部和青少年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入手,真正为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会昌县委老干部局
会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