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省关工委主任傅克诚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关工委第—副主任王峰,常务副主任温俊彬、王占铭,专职副主任范斌华和办公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各级关工委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立足国情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是新形势下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发挥重要作用。
傅克诚主任强调,当前认真学习贯彻《意见》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相关要求,发挥关工委自身优势,组织广大“五老”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二是要深入开展“大手握小手,听党话、跟党走”活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帮教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使他们的安全、健康、教育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引导他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他们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各级关工委要做好沟通、联系、督促、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四是要继续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假日课堂、小餐桌等各项关爱保护工作,不断创新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五是要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发现和推广典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工作长远发展。六是在拟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强调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七是会后以省关工委名义转发《意见》,要求各级关工委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