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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教育局加强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

2014-05-14

一是把好“入口关”。要求学校对校园内商店(超市)、食杂店、食堂等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其它经营证件进行查验核实,不得为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二是把好“监管关”。要求学校必须与校园内的食品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者签订安全协议,定期对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组织有关生产经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档,督促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合格的食品、用品。要求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校园内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县教育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


(会昌县教育局 管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