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新余市新钢中学隆重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新余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第三督导组组长郑如鸥,成员徐炎根、杨斐莅临大会指导。学校党委书记、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余俊辉作动员报告,学校校长朱安先主持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党员、教师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余俊辉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学校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解决师生反映强烈问题的必然要求。余俊辉书记强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包括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要按程序、按步骤,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地推进,做到基本环节不能少、规定动作不变通、重点要求不打折。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学校全面工作。
市教育局第三督导组组长郑如鸥书记传达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对我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筹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出要求:一是要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 “四风”问题;要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逐条查摆,逐项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善始善终地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二是要牢牢把握基本要求。要贯穿“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解决问题抓整改,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三是要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和措施。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特色,确保“自选动作”见实效,发扬“认真”精神,推动恢复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朱安先校长在大会总结中,对学校各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到位;二是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三是改进作风,确保活动见成效。
(新余市新钢中学 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