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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音乐学习成为孩子的内在需要

音乐的核心素养包括了自主音乐需要、音乐实践能力、音乐情感体验和音乐文化理解。自主音乐需要是学生自觉进行音乐学习和音乐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学生自主发展素养在音乐学科的具体体现,因此,发展学生自主音乐需要有情感、认知和意志等不同层次。

首先是让学生对音乐产生兴趣爱好,将参加学习音乐和音乐活动作为获得快乐生活,满足审美需求的一种途径。例如:在上《箫》时,考虑到学生对箫比较陌生,只看图片又容易错认为笛子。所以,我便将箫带到课堂上让学生看一看,摸一摸,吹一吹。这种直观的刺激一下子就引起了学生们对箫的好奇心,激发了学生们学习歌曲的兴趣。

其二是在有实际体验的情况下,让学生主动性学习音乐。老师的任务是指导学生当好主人,而不是代替学生当主人。如在教唱舒伯特的《摇篮曲》这首歌时,我会问学生“大家小时侯有没有听父母哼过摇篮曲?”然后请个别学生试唱歌曲片段。体会意境,了解状况,并请学生描绘画面,……就这样,学生在教师的提问和他们自己的讨论中加入感情去演绎舒伯特的《摇篮曲》。

其三是通过参加音乐活动调节情绪、平和心理,培养审美意识。音乐教学不但是听的艺术唱艺术,同时也是培养富有创造力的活动,比如给学生自由的空间,让他们通过自己的想象去为《牧歌》配上一副画或是一首诗,让学生感受美体验美,通过音乐获得快乐的情绪。

总之,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理念的指导下,音乐课堂教学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教育形式,只有通过各种有效策略将这种艺术化的、科学化的音乐课堂转化为具体化、通俗化的教学活动,才会真正提高其指导价值,从而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

(西湖区珠市学校  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