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江 西 省 公 安 厅
江 西 省 民 政 厅
共 青 团 江 西 省 委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 西 省 水 利 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 西 日 报 社
江 西 广 播 电 视 台
赣关工委字〔2018〕11号
关于印发《全省青少年“珍爱生命,
防止溺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关工委、综治办、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卫计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日报社、广播电视台:
现将《全省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附:全省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方案
江 西 省 关 工 委 江 西 省 综 治 办
江 西 省 文 明 办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江 西 省 公 安 厅 江 西 省 民 政 厅
共 青 团 江 西 省 委 江 西 省 卫 计 委
江 西 省 水 利 厅 江 西 省 交 通运输 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 西 日 报 社
江 西 广 播 电 视 台
2 018年4月28日
附件:
全省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防止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省关工委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全省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类安全保障措施,在全社会形成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省关工委、省综治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卫计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建立联络机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章凯旋 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张鹤翔 省综治办副主任
邬定忠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汪立夏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冬庆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龚建辉 省民政厅副厅长
廖良生 团省委副书记
曾传美 省卫计委副主任
吴义泉 省水利厅副厅长
严 允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白文松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衷淑英 江西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龚荣生 江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 员:祝荣溢 省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陈鹏辉 省综治办三处处长
张玉胜 省文明办未成处处长
伍斌斌 省教育厅稳定处(信访处)副处长
高晓青 省公安厅水警总队副总队长
何永发 省未保中心党委副书记
刘雅琴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罗礼生 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袁建农 省水利厅建管处副调研员
曾 敏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胡小玲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处副处长
朱雪军 江西日报社政教部副主任
王志奇 江西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关工委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时间为每年3至10月,2018年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3月20日至5月20日)
1.召开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工作任务。(牵头单位:省关工委)
2.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关工委、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团省委)
3.将开展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情况纳入对各地2018年度综治考评内容。(牵头单位: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关工委)
4.对青少年溺水案例进行会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牵头单位:省关工委、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团省委)
5.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工作宣传及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氛围。(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
6.制作一批防溺水温馨提示牌(样品)下发各市关工委,指导各市依照样品制作防溺水温馨提示牌。各级关工委会同当地水利部门将防溺水温馨提示牌设立在山塘水库、重点河段以及其他有溺水隐患的水域。(牵头单位:省关工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
7.加强水利行业的各种水利设施安全监管,推进水利设施的安全防护建设标准,有效提高各类水利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避免因水利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的溺水事故的发生。督促各地政府对山塘水库、重点河段加强排查,在重点河段以及其他有溺水隐患的水域设立警示标志,结合防汛工作配置简易防溺水救护器材(如救生圈、救生衣、长绳、长竹杠等)。(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8. 督促各地政府加强对各渡口、码头的安全检查和学生上下学乘坐渡船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9.有针对性地安排好防溺水、自救、应急救护知识等安全教育内容,制订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校园计划。(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10.动员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牵头单位:省文明办、团省委)
11.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假日课堂”等校外活动场所的暑期活动进行安排,动员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关工委、团省委)
(二)实施阶段(5月21日至9月20日)
1.各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主要版面设立温馨提示,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片,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牵头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
2.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中小学校校园活动,同时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在校学生教育不漏人、涉及家庭不漏户,形成家校联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团省委)
3.组织五老深入社区、乡村广泛开展防溺水工作宣传,扩大防溺水工作的宣传范围。扎实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活动,组织五老在暑期加大对结对青少年的联系和防溺水教育,引导其积极参加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假日课堂”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防止结对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发生。(牵头单位:省关工委)
4.暑假前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珍爱生命,防止溺水”集中签名活动。(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关工委)
5.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组织教师和五老志愿者通过上门访问、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家长宣传暑期安全教育的具体要求,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增强家长安全防范意识。(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关工委)
6.组织水利巡堤队、五老义务防溺水巡防队、治安联防队、水上公安巡逻队、码头巡护队、青年志愿巡防队等队伍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并采取传统(如插警示牌、吹哨子、打铜锣、摇彩旗等)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山塘水库、重点河段进行防溺水警示和巡查,及时劝导教育私自下河游泳人员,防止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发生。(牵头单位:省关工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团省委)
7.加强对已树立的防溺水温馨提示牌和警示牌进行巡护检查,提高提示牌、警示牌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8.利用校讯通、家校微信群等平台,定期给家长发送防溺水温馨提示,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9.结合青少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特点,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假日课堂”等校外活动场所,发挥各类志愿者、大学生三下乡服务队等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校外生活,降低青少年私自下水游泳的概率。(牵头单位:省文明办、省关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民政厅)
10.对法定监护人长期在外务工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的青少年,督促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指定临时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对象,做到监护到位率100%。(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
(三)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各基层组织9月30日前对本地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2.各县(市、区)关工委联合相关单位总结本辖区的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同级党委、政府和设区市关工委。
3.各设区市关工委联合相关单位总结本辖区的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省关工委。
4.省关工委10月底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对活动进行总结,通报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强化配合,明确责任,广泛发动,狠抓落实,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长期性,积极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对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二)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各级关工委负责本地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级各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将活动纳入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强化活动的针对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提升效果。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户外公共场所公益广告栏、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介绍活动的情况,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平台,发挥移动终端的便利性,以趣味问答等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青少年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经验和事迹的宣传力度,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xggwb@163.com。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级各单位要将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健全相关监督考评机制。要建立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责任分工有关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辖区内青少年溺水事故得到明显遏制的单位,上一级单位将予以表彰。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将对各市开展青少年“珍爱生命,防止溺水”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对各地2018年综治工作考评总分。